理论学习

信息工程学院2017下政治理论学习第17周

2018年05月18日 

www.99365365.com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下半年单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参考资料

(第十七周)

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编

201712

目    录

1、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行动纲要》……………………………………………………………3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20

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行动纲要》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行动纲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现将《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行动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6日

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行动纲要

  当今世界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人才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的生动实践,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设“六个浙江”、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必须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最大限度激发人才活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中来。现就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制定本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省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坚定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用以业为本,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创新型科技人才、企业家和工匠等紧缺人才,紧紧抓住引进人才、培育人才、用好人才关键环节,谋划实施一批最能补齐发展短板、最能激发潜在优势的重大人才举措,让各类人才充分集聚,让智慧才华充分施展,进一步形成聚天下英才共建浙江、发展浙江的生动局面。  

2.主要目标。2022年,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超过1500万人,全省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130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9%以上,人力资本投资占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8%以上,人才贡献率达到42%以上。

二、高站位谋划人才优先发展布局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思想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内容,作为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必学内容。将《习近平关于人才工作论述摘编》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教材,作为党员干部和各类人才学习研修的重要内容。开展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期人才思想研究。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关于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4.全面推进“人才+”行动。围绕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文化等八大万亿产业,分别编制产业人才发展规划、绘制产业人才地图、建立产业人才数据库。对人工智能等引领未来的重量级产业,提前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动态发布人才引进目录,研究出台专项人才集聚政策。成立人工智能发展专家委员会,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发展、人才集聚等方面发挥战略咨询、决策论证等作用。在省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平台中增加人才评估环节。树立大人才观,全方位抓好各领域人才工作。

5.坚持人才投入优先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名校名院名所引进。建立人才经费稳定增长机制,规范投入口径,优化支出结构,完善人才资金管理使用评价机制。统筹安排产业、科技等项目与人才开发培养经费,加强部门间财政人才资金统筹使用,形成集成支持。  

三、高质量培养集聚急需紧缺人才  

6.大力集聚创新型科技人才。优化“千人计划”实施机制,动态调整引进人才专业结构,适当扩大“海鸥计划”规模,落实顶尖人才直接认定机制。允许企业海外研发中心或海外分公司新引进的高端人才申报省“千人计划”,并配套制定相应政策。完善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新引进的基础研究团队申报。加大“万人计划”统筹力度,整合现有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各领域各部门相互衔接、覆盖人才不同发展阶段的培养体系。出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改革评审专业设置,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探索制定市场化评价人才办法,推广人才主管部门制定人才认定标准、市场专业机构认定评价、第三方监督的遴选机制。强化人才绩效管理,建立二次追加投入、依绩淘汰的有进有出机制。

7.加强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浙商名家”成长行动,组织产业领军企业家赴国外学习考察、对接合作、投资并购。建立企业家参与战略决策对话咨询制度。支持龙头企业整合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要素,建立人才创新创业专业孵化器。分级分业对全省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普遍轮训。开展“浙商薪火”传承行动,采取专题培训、创新论坛、代际交流、导师帮带等方式,提升新生代企业家经营管理能力。选送优秀青年企业家到世界500强企业、境外合资合作企业、海外分支机构学习交流。开展“科技浙商”培育行动,突出科技创业、海归创业,综合运用产业基金、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工具,在项目申报、团队建设、产业对接、市场推广等方面提供支持服务,培育一批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探索建立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企业家评价机制。推荐优秀科技型企业家到高校、科研院所兼职。

8.加快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育行动。在全省建设10所全国一流的技师学院、30家重点产业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60个与我省产业相匹配的示范专业。探索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之间、技工院校与龙头企业之间联合办学。引进国际培训资源和国际技能职业资格,支持社会资本创办国际技师学院。完善特级技师评审制度,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深化“千企千师”培养行动,新建200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定重点产业职业培训清单,通过培训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提高补贴标准。深化“金蓝领”培训,每年组织100人左右优秀高技能人才、职业院校教师赴国外培训。新培育100名具有绝技绝活的杰出技能人才、1000名具有较高技术造诣的拔尖技能人才、10000名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技能人才,新增高技能人才120万人。

9.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各类计划对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鼓励设立青年人才专项,提高青年人才入选比例。组建青年人才举荐委员会,邀请各行业杰出人才和领军企业高管担任成员,将推荐的优秀青年人才直接纳入“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等人才项目。对取得标志性成果的青年人才,可不经评审或破格直接列入相应人才项目。提高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支持力度,以企业博士后工作为重点,加快产学研合作培养青年人才。鼓励支持研发能力强、产学研结合成效显著的企业独立招收博士后。深入实施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加大青年社科拔尖人才培养力度。

四、高规格打造人才发展平台

10.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制定实施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战略行动计划,调整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聚焦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加快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支持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宁波大学建设国家“双一流”大学,支持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若干所高校创建国内一流大学,支持一批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校创建国内特色高水平大学。加强高校“一把手”队伍建设,支持高校面向全球公开招聘院系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运行机制。

11.引进一批国内外著名高校。坚持产业需求导向,瞄准优势学科,重点与世界排名前100、学科排名前50的国(境)外大学或与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同层次高校合作,新引进建设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国内高水平大学校区、研究生院或特色学院20家左右,重点在杭州、宁波等中心城市建设国内外大院名校的研究生院和研究院集群。加快建设西湖大学,创建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探索在国内外知名大学设立浙江学院或浙江研究院。

12.建设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全力建设好之江实验室,支持集聚一批全球顶尖人才研发团队、建设重大科学装置等,重点建设智能云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大脑观测及脑机融合平台、量子计算研究平台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争创国家实验室,努力打造成为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基地,力争集聚科研人员2万人左右,打造顶尖科学家、行业领军人才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200个。聚焦高端装备、新材料、能源环境等前沿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建设若干家浙江省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布局建设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涡轮机械与推进系统研究平台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力争在创新人才、创新要素、创新能力等方面处于国内领跑水平。

13.打造一批产业人才大平台。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集聚区、高新区、科技城等大平台建设,加快创建浙东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各类产业人才平台“二次创业”、转型升级。加快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力争集聚10万名高层次人才,形成10个以高端人才为引领、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特色小镇。大力推进“千人计划”产业园建设,积极承接海外高层次人才产业化成果,新创建10家省级“千人计划”产业园。

14.创建一批新型人才研发机构。重点在家纺、皮革等传统产业和生物医药、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布局一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提供创意设计、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创业孵化、教育培训、技术市场等产业创新服务。创建50家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引进培育一批技术开发人才、成果转化人才、科技中介人才等。支持创建军民融合人才创新研究院,积极承接军队人才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

五、高层次参与国际人才竞争

15.加大外国人才引进力度。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外国人才引进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才国际化水平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地方政府和园区(开发区)、企业等,在全球人才科技密集地打造一批集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的海外创新孵化中心。新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探索“区内注册、海内外经营”等离岸模式,建立健全离岸支持服务体系,开展海外人才项目预孵化。按照产城融合、居创相宜、开放共享、功能完备标准,打造“国际人才社区”,创建外国人才小镇。鼓励外国人才参与我省科研项目(专项、基金等),放宽参与条件,取消不必要的限制,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担任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制度。制定多层次的来华留学奖励制度,优化留学生生源结构,重点吸引优秀留学生来浙攻读学位。吸引国外优秀青年人才来浙从事博士后研究,扩大外籍博士后招生规模。

16.扩大人才对外交流合作。鼓励有实力的研发机构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国际大科学计划和有关外援计划,加强与国外顶尖科学家与团队的合作交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才合作,以共建国际产业园、互设分基地、成立创投基金等多种方式,构建双边多边开放合作平台。培养和推送更多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对其出国(境)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术访问等,实行计划报备、区别管理。吸引各类国际组织、学术论坛、高端智库、科技会展在浙举办或永久性落地,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国际人才论坛。

17.加快本土人才国际化步伐。支持跨国公司在浙设立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鼓励其升级成为参与母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大区域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鼓励外资研发机构与本省单位共建实验室和人才培养基地。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定期公布一批国际行业资质证书,支持省内人才申请取得相应国际资质。把人才国际化程度列入相关行业协会等级评估的指标体系。每年遴选一批外语好、业务强的优秀人才,到国际友好城市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和大型企业锻炼。鼓励用人主体输送人才外出留学、访学、出国(境)培训。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通用语种人才和国别区域研究人才培养。

18.优化外国人才来华工作管理服务。扩大R字签证(人才签证)申请范围,对符合省级人才主管部门认定要求的外籍人才可以签发最长5年的人才签证。在省内国家级自贸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发区、综合试验区等,有创新创业意向的优秀外国留学毕业生可直接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加注“创业”)。对经省级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Z字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的,可凭聘雇单位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R字签证,入境后凭工作许可证明办理相应期限的居留许可。在人才集聚区域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试行一窗受理、一站审批。

19.落实外国人才永久居留管理制度。降低在浙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门槛,扩大聘雇单位类型范围,取消职务级别限制,放宽居住时限要求,建立健全市场认定人才机制。对在浙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境内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的外籍人才,经工作单位推荐,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外籍人才在浙工作,经聘用单位担保推荐,可以申请办理有效期为5年的工作许可证明及相应期限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工作3年后仍然在浙工作,纳税记录和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外籍华人在省内国家级自贸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发区、综合试验区等工作的,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六、高要求推进区域人才协同发展

20.融入长三角地区人才一体化发展。支持嘉兴全面接轨上海,在沪嘉杭G60科技创新大走廊沿线,布局建设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嘉善·上海人才创业园等一批人才创业创新基地。依托清华大学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等设立协同创新中心,深化区域创新研发、集成应用、成果转化协作。实施“沪·育”“沪·挂”“沪·联”“沪·溢”四大计划,加强与上海浦江创新论坛等的合作。主动对接环太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有机农业等高新产业领域加强人才合作。主动对接安徽省丰富的高教科研资源,深化与中国科技大学的战略合作,在量子通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加强人才项目合作交流。

21.促进“大湾区”人才一体化发展。强化湾区人才一体化发展顶层设计,健全完善湾区人才工作议事机制。根据湾区信息经济、绿色石化、航空产业、海洋经济等产业发展需要,动态调控和优化人才引进培育结构,将人才发展规划纳入“大湾区”建设行动纲要。建设跨区域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鼓励各地互派科技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制定湾区高层次人才医疗和社保领域一体化政策,促进人才市场相通、人才资源共享、人才工程互认、人才活动联办,构筑区域协同创新人才共同体。支持组建跨区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合开展项目研究、技术攻关、标准创制,促进重大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动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互联互通,建设区域性人才开发培养合作基地。

22.推动城乡人才一体化发展。深化山海协作,积极对接“大花园”发展战略,加强经济发达地区和加快发展地区在旅游、文化、科技等领域加强人才合作交流。支持人才“飞地”发展,“飞地”新引进落户高层次人才在子女入学等方面可以享受工作地居民同等待遇。大力实施人才柔性开发计划,通过经济补贴、职级晋升、职称评聘等人才调控机制,引导人才到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和艰苦地区服务。对加快发展地区急需紧缺人才,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予以适当倾斜。深化人才培养开发“希望之光”计划,持续推进“校际结对帮扶”、医疗卫生资源“双下沉、两提升”。壮大基层文化人才队伍,组织专业文艺工作者赴基层一线教学帮带。继续选派专家团队到加快发展地区开展人才、技术、项目对接帮扶,促进加快发展地区提升优势特色产业。鼓励加快发展地区完善人才储备金管理机制,采取分层设定补助标准、分期拨付资金、流出清零账户等方式留住用好当地民生类急需人才。

七、高效率服务人才创业创新

23.深化人才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完善人才领域行政服务事项目录,制定“最多跑一次”服务指南,明确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打造“互联网+人才”应用示范,整合人才领域基础数据,联动建设全省人才云信息平台和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推行“全程电子化”,大力发展移动客户端、自动服务终端等服务渠道,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加快推进资格证书电子化工作,实施资格证照信息网上查验。将人才档案建设纳入浙江“人社电子档案袋”建设计划。整合简化现行人才政策法规,适时出台浙江省人才工作条例。

24.大力发展高端人力资源服务业。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完善园区公共服务功能,加快集聚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高端专业人才中介机构。支持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引导基金,可先行垫付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前期费用。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将人才招聘、培训、测评等人才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25.强化人才金融扶持。深化“人才投”,扩大人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强化对创新成果在种子期、初创期的投入。成立人才创投联盟,汇聚一批有品牌、实力强、影响大的创投机构,为人才项目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人才贷”,扩大人才服务银行平价信用贷款受益范围,新增授信100亿元。争取投贷联动试点,探索商业银行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成业务联盟,实施股权与债权相结合等融资服务方式。推广“人才险”,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人才保险产品创新,探索科技企业创业保险,开发推广首台(套)保险、融资保险、关键研发人员保障保险等保险产品,对科技保险保费予以适当补贴。探索出台创业失败补偿金,加强对创业失败者的帮扶和保障。探索“人才保”,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创新人才担保业务模式,通过共建风险池、实行优惠担保费率等措施,为人才提供信用增进服务。扩大“人才板”,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提升省股权交易中心“国际人才板”融资等服务功能,“国际人才板”挂牌企业达到200家。

26.完善人才收入分配机制。制定实施关于推进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改革的实施意见。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经主管部门审核,可单独制定收入分配倾斜政策,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建立绩效工资总额增长与绩效考评挂钩制度,高校、科研院所超额完成考核指标的,可按一定比例增加绩效工资总额。强化职务科研成果转化收益激励作用,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不得低于70%,国有企业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按不超过近3年税后利润累计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15%,以股权奖励方式奖励在本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重要技术人员。赋予人才更大经费支配权,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将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印刷出版费及其他支出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财政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对间接经费具有统筹使用权。项目承担单位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有别于财政拨款科研项目管理方式,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

27.加强人才住房保障。研究制定省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分层分类向人才提供安家补贴、购(租)房补贴,鼓励以货币化、市场化方式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对顶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探索新建商品房住房项目中配建不低于5%的人才专用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在满足当地保障性需求后可调剂作为人才临时租住的人才专用房。通过建立外国专家楼、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定向对人才出租。鼓励人才集聚的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存量用地建设人才保障房及其配套设施。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工作地购买商品房,可不受户籍限制。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商品房,在按规定交完首付后,所余房款给予放宽购房提取额度、缩短申贷缴存时限、提高贷款最高限额等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28.优化人才生活服务。鼓励和支持外资独资或合资医疗机构、国际化医疗管理团队参与我省医疗市场运营,加快推进国际化医院试点,健全国际医疗服务结算体系。定期组织专家体检和疗休养,加强特殊一线岗位专家医疗保障工作。各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高层次人才子女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在海外人才集中的区域加快建设国际化学校,鼓励中小学为外籍人员子女随班就读创造更好条件。支持各地按需求有计划地设立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实施高层次人才出行便利化措施。定期组织开展联谊交流、人才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

八、高标准落实党管人才原则

29.配齐配强人才工作力量。充实调整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和运行机制,强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完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任会议制度。强化行业部门抓行业人才队伍职责,将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相关职能部门“三定”方案。

30.全面推行人才工作述职考核。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人才工作述职制度,可以专项述职或会同基层党建“双述双评”。开展机关、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实绩分析的重要内容。省委教育工委负责省属高校人才工作考核,省国资委负责省属国有企业人才工作考核。坚持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并举,对引进高水平研发机构、高层次人才及科技人才项目,可视同重大引资项目进行考核。探索将人才作为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指标,企业人才工作情况作为享受工业经济、用地指标、科技项目等方面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31.建立人才工作容错免责机制。树立人才投资是风险投资理念,合理界定和规范完善有利于人才创新的容错尺度,探索实行容错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对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经费资助,符合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但资助项目未达到预期发展效果,相关领导干部在集体决策、勤勉尽职、未谋取非法利益、有效纠错的前提下,免除其决策责任。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定价过程中,领导人员决策和实施过程合规、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谋取非法利益、有效纠错的,不因后续价值变化追究决策责任。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创新投入失败免责政策,对科研、创业项目的评价允许一定的失败比例。建立包容和支持“非共识”创新项目的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对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的支持和宽容力度。

32.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团结凝聚。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的实施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联系服务专家,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明确联系服务对象,每年至少走访1次,加强与专家的思想沟通、感情交流。加强政治引领,强化人才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国情省情研修,大力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政治吸纳,注重从基层一线专家的先进模范人物中推荐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

33.健全完善人才荣誉体系。加大人才荣誉激励,打造人才奖励知名品牌,对作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人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宣传推广一批重才爱才先进单位和人才工作先进经验。依托现有公园和道路打造人才主题公园和人才大道,加大人才先进事迹宣传,增强人才荣誉感和归属感。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增强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联动推进,充分调动用人主体积极性,推动各项任务贯彻落实。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各项行动的时间表、路线图,因地制宜开展人才强市、人才强县、人才强校、人才强院、人才强企等建设。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人才、支持人才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人才积极行动起来,奋力扛起历史使命,主动投身现代化主战场,为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教高科〔2016〕139号

各高等学校,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22日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为大力提高我省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竞争力,加快建成高等教育强省,在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浙江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成就和面临的挑战

  (一)“十二五”时期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突出内涵为主建设,获得了蓬勃发展。结构布局明显优化,杭州、宁波、温州高等教育中心和其他设区市“一本多专”或“一本一专”格局进一步完善,本科教育和高职教育协调推进,研究生教育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利用国外资源建设高水平大学取得很大进展。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大为提高,出台了本科教学业绩考核、课堂教学创新、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支持学生有序转专业以及校(院)长抓教学工作述职、教学工作巡查等一系列举措,人才培养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学科、专业建设得到有效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更为密切,产学研合作广泛活跃,科研成果推广运用取得明显成效。办学活力不断增强,深化高等教育办学体制和管理机制改革,下放高校专业设置权、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权,推进高校章程建设,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2015年,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6%,在全国省区中率先进入普及化阶段,成为全国高等教育水平、竞争力、国际化程度提升最快的省区之一。

   (二)“十三五”时期我省高等教育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浙江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决胜期。“十二五”时期取得的发展成就,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我省高等教育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对照,高等教育在办学体制机制和活力、学科专业结构和水平、人才培养模式和质量、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等许多方面还存在着不适应,高等教育仍是我省诸多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全面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增强高等教育发展活力和竞争力,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将是浙江省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至关重要的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为新使命,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内涵提升为重点,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控制数量,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提升质量,增强服务,着力增强高校的办学活力,着力增强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着力增强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省区市前列,高等院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若干所高校在全国同层次、同类型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一批学科进入全国一流行列,高层次人才增量保持全国领先,人才培养质量和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办学体制机制优势得到充分彰显,国际化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趋于良好匹配,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省。

控制数量。保持普通本、专科学校数量相对稳定。除引进建设国际国内高水平大学外,原则上不再新批增设高等学校,支持和鼓励高校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举办相对独立的二级学院。

   优化结构。优化层次结构,促进研究生、本科、高职教育协调发展;优化类型结构,加快推进应用型高校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增进学科专业竞争力。

   强化特色。构建高校“二维发展及评价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引导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提升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构建全员育人格局;实施重点高校、优质高职院校和一流学科建设计划、优势特色专业    

建设计划;实施本科和高职院校教师激励提升计划;切实推进创新创业教育。

   增强服务。紧紧围绕国家战略举措、省委省政府七大万亿产业、“五水共治”、“四换三名”、特色小镇建设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等重大举措,积极推进协同创新、协同育人,构建大平台,建设大项目,产出大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浙江省“十三五”期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

主要预期指标

序号

指标

单位

2015年

2020年

1①

在学总规模

万人

148

159

2②

在校生

万人

133

144

3

其中:研究生

万人

6.35

8

4

毛入学率

%

56

62

5

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留学生比例

%

2.5

4

6

本科高校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比例

%

45

60

高职高专院校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比例

%

60

75

7 ③

专任教师访学(研修)3个月及以上比例

研究生培养高校

%

30

40

其他本科高校

%

18

25

高职高专院校

%

6

8

8

进入ESI全球前1%的学科数

34

50

9

进入全国前10%的一级学科

25

40

10

进入全国前30%的一级学科

52

100

11

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百强的高校

4

10

12

中国大学教育地区竞争力进入全国名次

9

6

注: ①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包括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成人本专科在校生、研究生在校生、自考及网络本专科教育在学人数(自考毕业生、网络本专科在校生按一定系数折算)。

②高等教育在校生:包括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成人本专科在校生、研究生在校生。

③不含国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三、切实加强和改进育人工作

   (一)坚持立德树人。始终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强化高校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着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可靠接班人。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深入落实意识形态管理责任,严格课堂、论坛、讲座、网络等校园宣传文化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校园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严禁在校园内开展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以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重点,全面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以提升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为抓手,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等思政工作队伍的育人作用;以学科伦理和职业素养教育为切入点,落实各学科专业教师和研究生导师在德育工作中的责任,确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加强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教育、法治教育、国防教育。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突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全方位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强化实践教学,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深入实施“百校联百镇”“双百双进”工程,构建实践育人体系。坚持不懈地推进高校文明寝室建设,推广书院制,不断增强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和能力。

专栏1:加强高校德育工作

深入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方案。完善省编德育辅助教材体系,每年组织编写省情教学案例。加强实践教学,持续开展“百校联百镇”“双百双进”等活动,建设200个重点高校思政实践教学基地,建设12个示范性马克思主义学院,努力实现本科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全覆盖。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每年择优资助一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政理论课教师,系统培训500名思政理论课教师、600名辅导员。

整合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完善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和转介机制,在高校全面建立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鼓励和支持更多的高校积极实施书院制管理,建立书院导师制,全面提升学生自我管理水平。

   (二)强化教学工作。把从严管理与关心帮助贯穿始终,建立健全教授、副教授为本专科生授课、学生转专业、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等制度,引导教授、副教授更多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提升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教学资源建设,推进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平台经常性向学生开放,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注重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严格学生学业管理,深入推进校(院)长教学述职评议、教学诊断巡查等工作。建立完善科学的教师教学评价体系和学生学习评价体系。

专栏2: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计划

全省建设30个省级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组织开展1600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认定50所课堂教学创新示范校。全省建设100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500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优秀微课。

   (三)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健全研究生学位授权体系,根据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重点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促进研究生教育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四)积极探索建设各类教育相互衔接贯通的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框架制度。适应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需要,规范成人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改善成人教育教学保障条件,提升成人教育质量。依托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系统,推进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建立面向全社会的终身学习个人账号和学分累积制度,使各类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有效衔接,形成各类学习成果的登记、认证、评估与转换机制,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协同推进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发展。

   (五)加强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国内外专业认证及评估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评估制度。深入开展本科高校教学审核性评估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每年向社会发布高校教育教学质量报告。委托第三方每年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及专业发展跟踪调查,发布“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及专业发展调查报告”。

   (六)实施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责任,完善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方法,实施教师教学激励计划,鼓励高校探索制订以教学效果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办法。

   四、分类推进高校、学科、专业建设

   (一)统筹推进各类高校提升发展水平。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支持浙江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以提升水平为根本,强化目标导向、过程管理和实绩考核,扎实推进第一批省重点高校建设,争取早日启动实施第二批重点高校建设,力争若干所本科高校在全国同类型高校中处于前列。

专栏3: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

按照育强扶特、滚动建设、动态调整的要求,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优势特色学科发展、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际合作与交流水平为主要建设内容,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第一批重点建设5所高校,早日启动第二批重点高校建设,到2020年,力争全省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6位,10所左右本科高校在全国同类型高校中处于前列。

   促进普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坚持示范引领,推动更多普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把办学思路切实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转到培养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上来,全面提高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到2020年,一批本科院校应用型建设走在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专栏4:加强应用性高校建设

推动更多普通本科院校加强应用型建设,试点高校应用型专业占专业数的70%以上,在应用型专业中就读的学生占在校生数的80%以上,前8位应用型专业就读学生占在校生数的30%以上。2016年先遴选10所左右高校进行示范性院校建设。到2020年建成省应用型示范院校20所,其中若干所成为全国应用型示范高校。

   实施高职优质暨重点院校建设工程。以满足我省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一线高素质人才培养需求为目标,支持一批办学基础好、服务能力强、与地方发展需要契合度高的高职院校建设优质院校。在此基础上,选择若干所优势特色鲜明、改革意愿强烈且有明显成效的院校进行重点建设。

专栏5:优质暨重点高职院校建设工程

建设20所优质高职院校。在此基础上,遴选5所高职院校进行重点建设。加强高职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培育300名在国内同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高职名师。

   (二)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瞄准学术前沿,聚焦国内一流,对接区域经济发展,统筹学校内外部资源,以一级学科为单位,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有望成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学科,择优培育一批对接重大发展战略、有跻身国内先进行列基础的学科。到2020年,有40个左右学科进入全国前10%、100个左右学科进入全国前30%,争取省属高校ESI前1‰取得突破,一批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若干学科名列全国前3位。

专栏6:一流学科建设工程

重点建设与“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新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万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密切相关的学科,包括扶持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争取着眼5年建成100个左右A类一流学科,同时着眼10—15年建设230个左右B类一流学科。

    加强专业建设。落实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引导高校科学制订专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与需求紧密联系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加强应用型专业建设,坚决调整压缩低水平重复建设专业,扶持发展社会必需但又相对长线与冷门的基础科学领域专业以及哲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专业。重点遴选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专业,做大做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强化专业与产业、专业与社会发展、专业与就业的结合,大力培养经济社会所需的各类人才,尤其是创新型应用型人才,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度。

专栏7:优势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面向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分别建设150个优势专业、200个特色专业,进一步培育和凝练专业特色,深化教学改革,强化领先优势。到2020年,一批专业达到全国一流水平,若干专业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

   (三)主动积极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2011计划)。以重大需求为导向,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大力推进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高校与高校协同发展,重点支持建设具备良好体制机制改革基础且成效明显的协同创新中心,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与科技支撑。

   积极构建政产学研合作平台。充分发挥高校学科、科技、人才优势,积极参与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和省内各类高新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建设,组建各类服务主导产业、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的产学研联盟和技术研发平台,主动为地方、企业提供更优质服务。大力推进以科学技术重大命题为纽带的跨学校跨学科研究,多形式参与大产业、大企业、大平台、大项目建设,提高高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水平。

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扩大高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简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流程,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加大高校科技经纪人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完善科技成果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与绩效挂钩、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政策。加强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建设,使大学科技园成为成果孵化和创新创业的重要基地。

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为导向,深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浙江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和“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推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政府和行业、企业提供战略咨询服务和决策依据。推进高校新型智库建设,创新组织形式,整合优质资源,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高水平的新型智库。

   完善科研活动及成果评价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导向明确、激励规范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开放评价机制,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着力破解科技投入产出不匹配、产学研用结合不紧密、评价考核科技成果的标准不科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不适应等“四不”难题。

专栏8:协同创新行动计划

按照建设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协同创新中心体系要求,建设50个左右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申报认定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

专栏9:浙江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加强基础性研究,强化应用研究,鼓励政策研究,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每年设立30项左右重大专项,80项左右青年专项,重点培养一批功底扎实、勇于创新的学术带头人,提高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在全国的影响力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高校新型智库建设工程:瞄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整合优质资源,建设30个左右新型高校智库。

   五、大力深化改革开放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现代高等教育治理体系。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明晰政府与高校在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权力与责任。优化政府管理体制,把政府对高校的管理着力转到以规划为引领,以政策为导向,以第三方评价为依据,以资源配置为调控手段上来。支持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增强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活力。探索对高校实行“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培育和引进第三方专业评价、评估和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高等教育督导体系,全面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多方参与、有序高效的教育治理模式。

   加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以大学章程为基础,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大学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运行机制,积极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好教代会、学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探索建立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建立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引导学校准确定位,完善高校分类发展与评价体系。按照政府引导、高校自主、社会评价的方式建立和完善高校“二维分类”发展及评价体系,即从综合性、多科性和研究为主型、教学研究型、教学为主型两个维度出发,制订分类评价、分类考核、分类激励标准,优化财政投入和资源配置办法,引导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准确定位,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专栏10:高校分类发展结构

综合性

多科性

研究为主型

综合性研究为主型高校

多科性研究为主型高校

教学研究型

综合性教学研究型高校

多科性教学研究型高校

教学为主型

综合性教学为主型高校

多科性教学为主型高校

   (三)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深入实施课堂创新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增强学习选择性,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改革教学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教学。鼓励高校建设人才培养特区,深入开展省级“卓越计划”人才培养工作,积极探索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完善高校与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协同育人机制,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共建实践基地,共同制定评价标准,互聘师资。在高职院校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促进工学结合、产教融合。

   深化研究生教育模式改革。坚持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深入实施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不断优化学位授权学科布局。按照不同学科、类别,分别制订研究生教育培养方案,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不同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培养标准,探索跨学科领域培养,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推动创业学院建设,创新办学体制机制,联合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建设创业基地、创客中心、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建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创业学院。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开设创新创业课程,举办创业大赛。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实施“创业导师培育工程”。

   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贯通和衔接。完善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高校相衔接的培养体系,探索高职、普通本科、专业硕士贯通培养模式。按照社会有需求、高职有优势、本科有布点的思路,深化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加强高职教育对中职教育的引领与衔接,完善中高职“3+2”和五年一贯制招生,逐步扩大普通本科高校直接招收中职毕业生规模。

专栏11: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

加大推进课堂教学创新力度,发挥课堂教书育人重要作用。争取到2020年,高校小班化授课比例超过60%,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超过50%,实施分层分类教学课程的比例超过50%。

专栏12: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在全省高校普遍建立创业学院的基础上,开展新型创新创业骨干人才培养试点,每年重点培训2万名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团队,到2020年,建设30所省级示范性创业学院。

专栏13: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贯通和衔接

推进20个左右高职优势特色专业联合本科院校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完善并逐步扩大“3+2”和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中职教育毕业生升入高层次院校学习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健全大学生实习实训制度。依托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地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建设一批较高水平的校外实践实训基地,完善学校主体、政府扶持、学校与实习单位共同管理的工作机制。高校要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制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任务,按比例配备专兼职指导教师,保证实习经费投入,强化实习质量监控制度,实行实习全过程指导管理。

专栏14:加强实践实训基地建设

全省建设100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成200个装备水平高、运行机制灵活、投入效益明显、产学研用一体的高职教育实训基地。

  (四)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生师比与编制员额、岗位总量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流动、转岗和退出机制,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办法,完善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支持高校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在重点建设高校探索建设“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人事管理新机制。

  (五)积极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全面建立学生多次选择、高校依法招生、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和完善统一高考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模式改革,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推动高校积极运用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招生选拔机制,优化选拔标准和选拔程序,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

  (六)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我省民间资本丰富的优势,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健全民办高校健康发展促进机制,坚持鼓励支持与引导规范并重,促进民办高校着力内涵建设,强化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积极推进独立学院设置,加快推进资源配置、绩效评价、激励措施等重要环节改革。

  (七)积极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鼓励高校多形式与境外同类高水平院校合作,举办二级教学科研机构,建设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积极争取引进国外一流高校创办中外合作的高水平大学。在高校积极推进开展国际化专业和特色课程建设,组织教师和学生多形式开展对外交流。

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建设一批国际科研合作平台。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优化国别地区结构,注重生源质量,着力提升学历生比重。加强外语授课的国际化专业和特色课程群建设,努力提高留学生教育层次和教学水平。积极开展教育国际服务,推进高校围绕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多形式开展海外办学,认真办好孔子学院,做好教育援外和志愿服务工作。

专栏15: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

1.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工程:筛选10所国际化程度比较高的高校,以国际化专业课程打造、国际化师资培养为重点,开展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

2.国际化专业建设计划:50%以上本科院校开设一个以上全外语授课的国际化专业,50%以上高职高专院校开设三门以上的全外语授课课程。

3.高校师生境外访学培训交流计划:每年选派200名左右高校中青年优秀教师公派进行6至12个月的出国访学,每年选送150名教师进行为期3至6个月的教学法培训;每年资助2000名优秀本科生和500名研究生赴境外高水平大学进行为期一学期或一学年的专业学习。到2020年,研究生培养高校、其他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专任教师访学(研修)3个月以上比例分别达到40%、25%和8%,国内学生通过交流生、交换生赴境外学习比例超过3%。

   六、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保障水平

  (一)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强化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完善二级学院(系)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深化党建带群团建设,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最大限度地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领军人才和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实施“高校名师培养计划”。以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以造就学科团队领军人才为核心,结合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多形式多途径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大力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校海外精英集聚计划”人才和“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完善高校青年教师专业培养体系,注重对高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加强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推进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加大“本科高校访问学者”和“高职高专院校访问工程师”计划实施力度,不断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师德为先理念,建立健全教师政治学习制度,把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学术规范教育、法治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健全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对教师考核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大力表彰师德模范和师德先进个人,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努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

专栏16:高校名师培养计划

1.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依托重点高校建设、一流

学科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建设50个高水平创新团队。

2.深入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依托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等平台,大力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和“高校海外精英集聚计划”人才,计划引进“钱江学者”特聘教授200名。

3.高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工程。加大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力度,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多途径多形式培养500名本科院校学科带头人和300名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

4.中青年骨干教师发展工程:完善本科高校中青年教师“访问学者”和高职高专院校“访问工程师”培养制度,选派1000名“访问学者”到高水平高校访学,选派1000名“访问工程师”到企业实践。重点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双师”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三)全面推进智慧教育。适应“互联网+”的时代发展趋势,推进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浙江教育大数据平台,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的育人作用。全面建设智慧校园,校园网络骨干带宽达到10G以上,实现无线宽带校园全覆盖,接入带宽不低于300M,人人拥有学习终端和网络学习空间。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基于信息技术的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和精准管理取得突破性进步。以国家级、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为基础,建设浙江省高等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丰富在线课程资源,推进校际课程互选、教师互聘、学分互认,鼓励学生跨校跨专业选课。建立与完善高校MOOCs运行管理机制,包括上网课程质量审核保证机制、线上修课与线下考核学分认定机制、高校MOOCs学分互认机制、教育成本分担和利益分享机制。建设浙江省高校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平台,提供远程实验实训指导和教学服务。积极开展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研究和实践探索,发挥高校对智慧教育的智力支撑作用。支持高校深入开展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积极利用大数据开展教学分析,丰富教学资源,改进教学方法手段;积极尝试建设投入多元、权责清晰、利益分享、开放包容、充满活力的线上大学。

  (四)努力增加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建立健全高等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绩效拨款制度,确保财政对高校拨款标准逐步提高。到2016年,普通本科院校生均财政经费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到2017年,全省高职高专院校生均财政经费水平不低于本科院校水平,市属高校生均财政经费不低于省属同类院校水平。

  完善高校拨款办法。在健全定额拨款、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创新教育资源投入机制,探索高校分类拨款制度,建立财政拨款与高校办学水平、质量、特色、优势挂钩机制,提高绩效拨款的比重。

  健全高校经费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发挥第三方评估评价作用,对经费使用和绩效进行科学评价。健全高校经费综合监管制度,明确高校经费监管的机构、内容、方法以及与之相关的绩效评价激励办法。探索建立公办高校总会计师制度,促进高校财经管理专业化科学化。

   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育培养成本的全面监审,综合考虑办学成本、财政拨款情况、学生家庭的承受能力和市场对人才的需求,按照“平稳有序、逐步推进”的原则,建立高校学费收费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扩大高校收费自主权。

  (五)积极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完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稳定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每个工作岗位的落实。

持续开展等级平安校园考评工作,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改进考评方法,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加强考评结果综合运用,切实巩固和不断扩大平安校园建设成果。

   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心防”有机结合的校园安全防控网络,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置为主向事前主动防范为主转变。注重把“互联网+”、物联网等科技成果运用到校园安全、卫生管理等各领域,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在实验室安全、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等关键领域,突出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

   加强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对重点领域列出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提前防范,对心理有障碍等五类特殊学生群体进一步加强排查和帮扶工作,建立健全谈心谈话、跟踪观察及定期信息报告制度,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率。完善校园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经常性组织开展演练,熟悉处置程序,提高处置能力。以“校园110”为核心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组织,在校内做到指挥体系完善,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保障措施有力;在校外完善与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立足于提高安全教育的有效性,推广新生入学安全常识测试和实验室准入安全考试。加强对防范通信网络诈骗、网络借贷风险等新领域学生安全教育方式与内容的研究。加强和改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疾病监测与预防工作,切实做好艾滋病防控和禁毒工作。建立高校安全教育课程学分制,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与生存技能。

专栏17:浙江省高校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工程

1.制订《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标准》,明确高校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硬件设施配备、仪器操作规程及安全检查方法,切实提高高校实验室安全的科学管理水平,降低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损失。

2.制订《浙江省高等学校化学试剂仓库建设规范》,有效解决试剂仓库建设过程中各项规范分散、统筹性不强的问题。

3.制订《浙江省高等学校公益性食堂配置标准(试行)》:加强学生食堂标准化建设,推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以“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为主要内容的食堂“五常法”管理,开展示范创建,不断提高食堂规范化运作水平。